6月29日,老撾南俄3水電站項目圍繞2019年“安全生產月”活動警示教育主題,在營地舉辦了與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知識培訓,項目管理干部及部分分包單位負責人參加了培訓學習。
本次培訓重點講解了《刑法修正案(六)》與《最高法最高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涉及安全生產刑事責任和事故處罰部分,剖析了重大責任事故罪、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和消防責任事故罪等違法罪名內涵,并對上海靜安特大火災事故、江西豐城電廠施工平臺倒塌特大事故等較大影響的事故案例進行了深入分析。參加培訓人員表示,通過集中學習安全生產領域的法律法規和事故案例提高了安全生產意識和守法意識,會回到崗位后將督促身邊大家汲取事故教訓,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學習,杜絕違章作業,確保項目生產態勢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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